所属行业 : 社会服务 发布时间:2024-03-21
通过对该地块内部及周边环境的现场踏勘、历史资料调查及人员走访调查,并结合现场踏勘,以及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分析结果显示,本次调查结果显示,根据上述初步采样分析结果,地块所有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,镉、铜、汞、砷、铅、镍、石油烃(C10-C40)均有检出且低于《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,锌检出值低于河北省地方标准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》(DB13/T5216—2020)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,铝检出值低于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》(HJ25.3-2019)附录E计算出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;
地块所有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及无机物(9项)、挥发性有机物(27项)、半挥发性有机物(14项)、六六六、滴滴涕、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(15项)、毒理学指标(7项)本次检测结果未超出《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(GB/T14848-2017)》Ⅳ类地下水筛选值,石油烃(C10-C40)指标未超过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(试行)》第二类限制,浊度检出值已超过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Ⅳ水体标准值,与对照点数据相比较无明显差异,该区域地下水浊度环境普遍为Ⅴ水体